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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警务辅助人员制式警服、春秋常服标识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09:49:00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遂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购买警务辅助人员制式警服、春秋常服标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FL2002Q02N058                                    
    二、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警务辅助人员制式警服、春秋常服标识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411575.00元;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1    项目采购内容:购买警务辅助人员制式警服、春秋常服标识一批。
    4.2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  供应商资格:
    5.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7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8)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应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4月1日15时00分至2020年4月1日15时3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15时30分。
    八、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日15时30分。
    十、  开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flzb.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遂溪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708
    联系人:谢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0227-801
    传真:0759-3386227
    邮编:524022
    邮箱:gdflzb@126.com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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