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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江市人民法院2026年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租赁项目(科技法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16:52:35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廉江市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廉江市人民法院2026年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租赁项目(科技法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人民法院2026年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租赁项目(科技法庭)
    采购项目编号:GDFL2601Q10N1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人民法院2026年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租赁项目(科技法庭) ):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1 廉江市人民法院2026年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租赁项目(科技法庭) 36个月 详见第二章 6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租赁期限:36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人民法院2026年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租赁项目(科技法庭)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人民法院2026年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租赁项目(科技法庭) ):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8 日9时15分(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开启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15分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楼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www.gdflzb.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廉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南廉江市人民法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联系方式:0759-3380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9-3380227-8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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