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采购文件第34页第三条“商务要求”中“(一)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第1点“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变更为: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380227-80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庞婷婷 | 联系电话:0759-232689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 |
联系人:揭涛 | 联系电话:0759-3380227 |
传真:0759-3386227 | 邮编:524022 |
(三)采购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小学 | 地址:海滨大道中133号 |
联系人:开发区四小 | 联系电话:0759-2326892 |
传真:0759-2326892 | 邮编:52400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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