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招标文件第31页第六条“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10%;叁年质保期满后,无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支付余款合同总价的5%”更正为: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10%。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庞小姐 | 联系电话:0759-3380227-80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19084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 |
| 联系人:陈振辉 | 联系电话:0759-3380227 |
| 传真:0759-3386227 | 邮编:524022 |
| (三)采购人:湛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 地址:东园路14号 |
| 联系人:黄章伟 | 联系电话:0759-3190840 |
| 传真:0759-3190703 | 邮编:524043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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