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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一)
    发布时间:2016-06-24 09:54:32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发布了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全文如下:

      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教育部

      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促进全社会创新活动、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体系、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构成的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系统构建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明确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引导社会投入的方向,提出营造创新环境、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形势

      “十五”期间,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不断提高国家竞争力、突破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技术瓶颈、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基础研究体系,相继建设了一批重大科学工程、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显著改善了基础研究设施与实验条件,提升了我国基础科学和前沿高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部分科技前沿领域在国际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强化了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转制科研院所经济实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明显增强,产学研合作日益扩展和深化;国家工程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有力地支撑了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了创新支撑条件和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取得新进展,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有效提升了创新效率和水平,促进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同时,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创造了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当前,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有待加强;科学、健全、高效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急需完善,公共科技设施的开放共享和产业研发设施建设中如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产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相对薄弱,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仍显不足,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面对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建设的迫切需求,总体上看,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还不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不适应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及其引发的产业革命机遇的要求,不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要求。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面临着发展机遇和竞争挑战并存的形势。

      一是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创新能力建设和有效利用。当今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将创新能力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突出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目标,加大投入强度,在国家战略和相关规划、政策中予以高度关注、重点倾斜。同时,通过改革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断提高公共科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运用的成功率。

      二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对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当今世界,学科分化与交叉融合加快,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以及重大集成创新呈现群体突破态势,科学发现到技术发明创新和产业化运用的时间周期越来越短,并且日益依赖重大科技设施。这些都对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布局、周期、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是全球化对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创新要素跨国流动和国际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进程,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创新能力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原本就具有科技优势的发达国家更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极力维护其技术垄断地位,如何有效保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产业安全和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也成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面对的挑战。

      四是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必须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由于多年来粗放式的经济高速增长和产业结构水平低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约束因素已经凸显出来,只有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才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才能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持久有力的技术支撑,才能真正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有效地保障国家经济和国防安全,顺利实现和平崛起。

      总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要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深入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突破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按照“着眼长远发展、优化整体布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创新能力”的总体原则,体现高水平、不重复、促进资源共享、军民结合的要求,统筹规划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将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

      “着眼长远发展”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前瞻性,在体系设计上要按照《科技规划纲要》的部署,充分考虑长远发展需要,在具体建设重点选择上要满足“十一五”发展的迫切要求。

      “优化整体布局”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系统性,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高度提出对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战略需求,从完善创新链条、支撑中长期重大战略任务出发,优化自主创新基础设施的整体布局,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的积极性。

      “完善体制机制”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开放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公共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共建、共享、共用原则,有效支撑自主创新。

      “提升创新能力”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战略性,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学技术前沿,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二)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将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原始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基础科学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支撑条件得到强化,科技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集成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条件比较完善,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和带动能力有效提升。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取得重大突破,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工程设计等方面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研究试验设施显著增强,对重点工程和重大任务的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强化,企业研发条件和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高层次创新人才大量涌现,为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培养、吸引、凝聚一大批优秀科技人才,尤其是学科和产业技术带头人。

      未来五年,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的自主创新支撑体系,为《科技规划纲要》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重要物质基础。规划建设12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30个左右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完善30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00个左右国家工程中心,支持30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完善科研保障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总体部署与重大工程

      (一)总体部署。

       全面贯彻落实《科技规划纲要》,围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保障重大科技专项等战略性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系统设计和前瞻布局,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政府引导作用,从研究实验体系、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产业技术开发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五个层面推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构筑自主创新能力的物质支撑体系。研究实验体系是产生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的重要条件;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是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物质和信息保障的公共系统;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是解决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创新服务体系是为全社会的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的网络平台。这五个层面共同构成了创新过程的完整链条。

      1.研究实验体系建设。

      集中必要资源、瞄准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在我国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前沿科学领域,以及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战略性高技术领域,启动若干具有世界一流水平、支撑多学科研究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有选择地对部分原定科学目标已经实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着手安排若干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预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在信息、生命科学、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组建30个左右设施先进、规模效益明显、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高的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在学科交叉广泛和创新日趋活跃的研究领域,建设和完善30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有关部门、地方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加强一批部门、地方重点实验室。同时,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促进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研究实验机构。

      2.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高等院校“211工程”、“985工程”等计划中的科技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支撑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环境和科研条件。按照“需求导向,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整合部门、地方科技资源、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突出公益性、基础性、公共性的特点,重点围绕自然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信息共享、科学普及等重大问题,构建跨地区、跨学科、多层次、布局合理、体系完备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3.产业技术开发体系建设。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采用产学研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快产业技术开发体系建设。深化技术开发类院所企业化转制改革,促进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产业基础技术研发设施的建设,新建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在产业前瞻性技术、核心技术、重大装备设计试验、重要技术标准等方面,扭转产业发展对国外技术严重依赖的局面,增强我国产业自主发展能力。以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缓解资源匮乏、能源紧缺、环境污染制约,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新建50个左右国家工程中心。充分发挥已建国家工程中心的作用,选择50个左右具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和人才基础、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已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发展前景广阔的工程中心,围绕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建设;引导和促进有条件的地区,围绕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加强专业性、区域性工程中心的建设。

      4.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其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主体地位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和产业技术政策,在重点产业领域以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为依托,以产学研相结合为主要形式,以企业投资为主,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代表行业领先水平、有利于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培育和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300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关配套的研发设计支撑体系,提高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围绕重要资源开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需要,建设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设施,促进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省市和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5.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新时期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为重点,建设面向全社会的创新服务体系。以促进自主创新为目标,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和加强能力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支持平台。整合创新资源,强化政策激励,显著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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